新聞摘要
  • 營建署表示,走廊並不在住宅類建築物的公安檢查項目內(nèi),關(guān)鍵在外開防盜鐵門是否會妨礙「樓梯避難」,才是個案檢查的重點
防盜鐵門拆不拆?應以是否妨礙樓梯避難來判斷 MyGoNews房地產(chǎn)新聞 市場快訊
防盜鐵門拆不拆?應以是否妨礙樓梯避難來判斷

【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近來有些民眾向媒體反應,突然接獲社區(qū)管委會通知,為了符合公安檢查申報的規(guī)定,自家門口加裝多年的外開防盜鐵門恐怕面臨要拆除的命運,甚至有住戶為了通過檢查,考慮先拆掉等檢查完後再裝回去,究竟怎麼一回事?
 
營建署提出說明,2021年高雄市城中城大火造成重大死傷之後,為加強住家的安全管理,已請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公告8層以上未達16層的住宅類建築物,從2023年起也必須依法辦理公安檢查申報,申報頻率是每3年1次,申報期間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(第1季)。
 
住宅類公安檢查六項 重點在避難逃生的順暢度
 
營建署詳細解釋,住宅類建築物的檢查項目比一般商業(yè)建築簡單,共有兩大類六項,第一大類與避難逃生有關(guān),包括避難層出入口、直通樓梯及安全梯三項,第二大類則是設備檢查,包括電梯、避雷設備及緊急供電系統(tǒng)三項,每一項都與住家安全息息相關(guān),缺少任何一項都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。上述各項經(jīng)由專業(yè)人員依據(jù)原來建管單位核準的竣工圖說進行逐層檢查,確認各項設施設備正常運作無阻塞破壞情形,才能確保民眾在意外發(fā)生時能順利逃生保命,這是非常重要的。
 
外開防盜鐵門是否會妨礙樓梯避難 是個案檢查重點
 
營建署進一步指出,建築技術(shù)規(guī)則針對避難用樓梯的設計在1982年7月15日修頒時增加規(guī)定開向樓梯平臺的門扇開啟半徑不可以與樓梯寬度的迴轉(zhuǎn)半徑相交,這條規(guī)定主要的目的是在確保民眾進到樓梯空間避難時,逃生動線應該維持安全順暢無阻礙,基於法不溯既往的原則,只有修法後申請興建或變更用途的建築物會受到這條法規(guī)的限制,各專業(yè)人員在進行個案檢查時,以及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在執(zhí)行個案抽複查時,應該依據(jù)這個標準來做個案認定。
 
營建署表示,走廊並不在住宅類建築物的公安檢查項目內(nèi),關(guān)鍵在外開防盜鐵門是否會妨礙「樓梯避難」,才是個案檢查的重點,請各縣市政府執(zhí)行抽查時確實掌握並提供說明,讓民眾了解,減少對政策的誤解。